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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4-18
2016-04-18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出台《意见》主动服务

长沙市全力激发民企创造力

作者: 【吴文胜记者章勇长沙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62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大力支持民企发展。
    《意见》指出,将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打造一批集企业孵化、创业培训、公共服务、项目展示于一体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主动承接境内外产业、资金、技术转移。鼓励、扶持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发展,参与各类国际性展博会,实现研发、生产、销售全球化,对符合条件的外拓施工企业给予奖励;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龙头企业等。
    《意见》提出,将进一步鼓励“万众创新”。实施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3年行动计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竟争力;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服务企业按政策规定给予项目资助,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科技计划予以优先立项;经认定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示范团队,按政策给予项目资助等。
    《意见》规定,全面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减少涉企检查评比和一般性考察调研,精简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论坛、研讨会议,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长沙市工商联主席彭继球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大后出台了不少好政策,促进了民企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后,我们认为还必须要认真落实、真抓实干、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对于这份《意见》的出台,希望长沙的企业家们能够保障民企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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