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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3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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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洛新国家高新区获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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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许长江郑州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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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信息透露,国务院向科技部、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国函[2016]63号文,同意《关于支持郑洛新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同意郑州、洛阳、新乡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郑洛新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创新创业中心,努力把郑洛新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开放创新先导区、技术转移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 郑洛新国家高新区不仅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可以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股权激励、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示范。 自此,郑洛新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也纳入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进行统筹指导,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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