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6-04-12 第02版:二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声明: |
各银行严格执行个人房贷新规 |
|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11日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82 |
|
|
|
|
|
|
根据上海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近日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声明》称,沪上各银行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严格落实预售商品房的阶段性担保;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精神,这份声明指出,上海市辖内银行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严格落实预售商品房的阶段性担保;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不与提供或参与提供首付款或尾款融资等服务的非金融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与此同时,各家银行将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相关利率要求,不为争揽客户而过度压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避免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无序竞争,共同维护上海市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