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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4-11
2016-04-1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补助“僵尸企业”别好心办坏事

作者: ■谢岚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75
    
    虽然去年底以来,中央明确定调“供给侧改革”,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被上升至国家意志层面,但随着A股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过半,就会发现不少“僵尸化”的上市公司别说被“清理”,仍然在大量地获得各类名目的政府补助“输血”。而这些僵尸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正是面临沉重去产能任务的关键产业。
    对于舆论频频的“吐槽”,地方政府们估计也会觉得冤,他们推出的补贴政策,其出发点绝不是保护落后产能、保护僵尸企业。许多钢铁、煤炭企业都是当地的支柱产业,承担着大量人口就业,因此为维护社会稳定,给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应该说无可厚非。另外,很多地方政府推出的各类科技创新专项奖金、转型升级及技术改造补助,其本意也是希望借此鼓励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创新发展。
    事实上,此类政策还在源源不断地出台。譬如,河南省政府日前就提出,2016-2018年,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对省骨干煤炭企业非煤产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转型升级项目给予专项补助。河北省政府近日亦发文称,要用好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引导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僵尸企业。
    因此,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这些钱砸下去,是否能听见响儿。譬如A股某煤炭行业上市公司,5年里亏了4年,这还是在年年获得政府巨额补助的前提下。期间为保壳扭亏为盈了一年,其实扣除政府补助还是亏损。而该企业喊了几年的转型升级,至少目前仍未看到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政府补助给这样的企业“输血”,不止浪费纳税人的钱,还给A股市场上的投资者挖坑。
    要想从根源上杜绝此类乱象,必须建立起明确而透明的约束机制,地方政府对于划拨的补助资金,事前要评估是否合理,事中、事后也要定期评估是否有效。对于那些“僵尸化”的企业,补贴并非完全不行,但要列明补贴的条件,制定补贴的用途和扭亏时间表,这是底线性的要求。只有这样,才不会好心办了坏事,让僵尸企业苟延残喘,成为吞噬资金的黑洞,才能将宝贵的财政资源真正用到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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