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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7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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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洗保洁业商会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
致力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系 |
作者:
■本报记者王洋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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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和谐乃至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经济已占国民经济总量半壁江山、非公有制企业成为解决就业主渠道的今天,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着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 2013年,全国工商联法律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司,选择74家非公有制企业、商(协)会作为示范单位,启动第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示范工作开展以来,在各地人社部门、工商联和示范企业、商(协)会的共同努力下,示范工作取得积极效果。本报将从今天起不定期的对部分示范单位在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方面的工作经验进行报道,敬请关注。 北京保洁商会(以下简称“商会”),是在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直接领导下,代表北京市清洗保洁行业与政府及国内外同行业组织进行沟通对话,是代表北京市清洗保洁行业领域的省市级社团组织。 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中,在北京市正式注册的清洗保洁服务企业已达3000余家,就业人数超百万人,就在这样的行业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北京保洁商会应运而生。目前,商会共有会员企业320余家,都是北京市该行业中最具代表性与实力的企业。 商会成立5年来,坚持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发展的宗旨,着眼于全市清洗保洁行业劳动关系构建、发展的实际情况,以推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在行业内部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努力引导和推动全行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促进首都清洗保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近几年来,在北京市工商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领导机关的关心支持下,商会先后协调解决行业内各类纠纷70起,其中重大纠纷8起,案件涉及金额逾百万元。通过商会调解中心的柔性调解,充分发挥了商会行业矛盾隐患“感应器”、社会矛盾“调节器”的作用,为社会平安建设注入了正能量。 谈到商会近几年在相关方面的主要做法,北京保洁商会会长刘征向本报记者介绍说,首先,商会建立了行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为推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建设奠定了工作基础。 2011年5月,在北京市工商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清洗保洁行业第一家全市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北京市清洗保洁行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揭牌。调解中心的成立为广大清洗保洁行业的单位与员工提供了一个积极合作的平台。 其次,打造立体工作网络,稳步推进行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的组织建设。在成立行业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北京保洁商会与调解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在经过一定的探讨与摸索后,逐步形成了解决劳动纠纷的工作协调机制。在“多渠道、多层次、广覆盖”的指导思想下,商会建立了三级调解网络,即形成以北京保洁商会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为龙头,各调解中心为枢纽,各公司调解委员会为调解主体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格局。现已成立了东城、西城、朝阳、丰台等4个分中心。各公司的调解委员会则是建在最基层的调解现场,可以说劳动争议案件能否控制在源头,各公司的调解委员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商会大部分会员单位已在公司内部组建了调解委员会。 第三,加强宣传培训,有效提升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能力。为了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商会调解中心在成立后多次举办培训讲座。秉承指导性强、实用性强的原则,在课程设置上,选取了法律宣传、预防和化解争议、案例分析与借鉴、仲裁程序与应对、如何加强调解工作以及如何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员等专题。授课老师均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处的处长、调研员及优秀仲裁员。截至目前,已举办培训共计9次,受益人数近600余人,受益企业近百家,得到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一致认可。 第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引导企业把劳动争议控制在最小范围。北京保洁商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引导企业经营者不断完善其经营行为,以平等、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员工,将可能发生的争议、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于商会下一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刘征表示,商会还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并且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协作配合。人事部门是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商会是企业及员工的维权组织。劳动调解工作能否做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两个单位能否协作、配合好。因此,做好企业的引导、沟通、交流工作仍是商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属地劳动调解仲裁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在部分职工未经企业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时,通过建立的沟通机制,与各区县劳动仲裁机构及时联系、交流,共同剖析争议矛盾焦点,制定调解工作方案,引导当事人回到企业先行调解,充分发挥企业调解组织的优势,避免矛盾激化,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组织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共同参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共同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活动,共同研究解决疑难复杂争议和突发性事件,共同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劳动争议调解具有自愿性、非强制性,因此当事人中如有一方不愿意调解,则调解工作无法进行,调解中心也就难以发挥作用。所以今后商会仍要将宣传、引导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引导劳动者在有争议或矛盾时,能够主动找到调解中心实施调解。同时,由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严肃性,因此下一步商会将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的建设,有效提升调解员调解和处置劳动争议案件的能力,不断增强会员企业劳动法律意识。 刘征表示,被评为市劳动争议调解的示范单位,商会深感荣幸与鼓舞。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重在预防、防调结合,尽力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工作方针,按照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的基础上,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激发员工参与热情及争取政府支持、主动承接职能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探索在清洗保洁行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的有效形式,促进全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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