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4-06
2016-04-06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北京将在部分道路禁行电动二轮车

作者: 鞠焕宗/摄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15
    5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发布消息,从4月11日起,北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禁止电动二轮车通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人将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