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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4-01
2016-04-01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上海自贸区优化银行业市场准入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3月31日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35
    据上海市金融办今日披露:事前报告调整为事后报告、统一中外资银行的报告事项要求……近日,上海银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自贸区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相关报告事项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相关报告事项的监管进行了全面规范和优化,随《通知》一并印发的还有《上海自贸区银行业市场准入相关报告事项清单》。
    据介绍,该《清单》是上海银监局在对截至2015年末市场准入相关报告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形成的一张报告事项市场准入管理清单。《清单》从机构、业务、高管三个维度对报告事项进行了系统整理和优化,并对报告事项的监管进行了三个方面的优化。
    具体来看,《清单》的出台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上实施了有益探索。通过将分布在各类制度文件中的报告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并编制清单,进一步明确银行业机构应执行报告制度的报告事项对象范围,明晰监管职责边界,以负面清单管理理念为指导进一步改善相关报告事项的监管。此外,进一步提升了自贸区银行业的国民待遇水平。在根据审慎性要求保留部分外资银行业机构特有报告事项的基础上,尽可能统一中外资银行报告事项要求,共同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同时,还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优化监管服务。通过将部分预期单体风险较为可控、系统性风险隐患较小的报告事项,由事前报告调整为事后报告,充分发挥自贸区银行业机构业务经营的主动性和主体意识。
    据了解,上海银监局还要求各银行业机构针对《清单》的执行情况建立有效跟踪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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