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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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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率下降 利好实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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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开伟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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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已有上海、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相继出台文件下调社保费率,且主要集中于工伤、失业、生育这三大险种;此外,上海、浙江杭州和福建厦门等地还涉及养老和医保费率的下降。 从总体看,社保费率下降对实体经济带来利好消息。因为我国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来,企业和个人社保费率不断提高,担负的压力越来越大。据相关资料,我国目前“五险”缴费比例,企业为29.8%,个人为11%左右,合计“五险”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社保缴费率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是东亚邻国的4.6倍,北欧五国的3倍。这足以说明我国社保缴费高已是不争事实,高社保费率已成税收之后压在实体经济身上的“第二座大山”,已把大量中小微民营企业压得喘不过气来。 显然,目前各省市开始下调社保费率值得称赞,同时应看到,如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社保费率下降范围扩大到全国,这对企业来说,是继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之后,各级政府给实体经济释放的又一政策“红包”,其意义巨大、影响深远: 首先,社保费率普降,等于直接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轻了企业整体经营负担,有利中小微企业轻装上阵。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测算,仅杭州主城区,此举一年将减收近10亿元医保基金收入,相当于降低费率1个多百分点。若从全国考量,可直接减少企业社保费逾千亿元,这对企业来说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经营资金不足。 其次,在当前经济不景气情况下,降低社保费率,有利化解企业各种矛盾,优化企业生存环境,帮助大量企业走出困境,并实现企业社保缴费与国家社保基金扩大的良性互动。而且,降低社保费率虽表现为短期内减少了国家社保基金增收,但从长期看,如果大量中小微企业渡过了难关,恢复了经营活力,又可反过来带动社会就业,最终扩大社保缴费规模,缓解各级政府社保基金短缺压力。 再次,降低社保费率,有利于企业扩大积累,增加有效投入扩大再生产规模;尤其可让企业有资金能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步伐,从整体上改变目前经营不利局势,为中国产业结构优化蓄积能量,也为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增添力量。 但美中不足的是,各地政府降低社保费率力度还不够到位,幅度也难遂企业所愿。因为:一方面,降费主要限于工伤、失业、生育等三个险种,大都没有涉及养老和医保两个险种,而这三个险种在全部社保缴费中所占比例不大,因而对企业减轻负担有限。另一方面,从各省已有降低社保缴费比例看,降幅不大。如北京、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至2%调整为0.2%至1.9%。天津提出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再如上海从今年1月1日起下调社保费率,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企业的单位缴费部分从21%下降到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从11%调整为10%。这对降低企业社保费总体负担影响不大。 因此,期待各地政府从减轻企业负担出发,在确保社保支付安全的最大限度内,把降低社保费率的比例提高、再提高些,让实体经济负担更轻、更有资金势力加速发展,使中国经济尽快走出低迷局势。同时,加紧推出并建立社保缴费动态机制,在经济上行期提高社保缴费率,在经济低迷期降低社保费率,使社保费率更切合中国经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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