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6-03-29 第04版:四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民政部公布“山寨社团”名单 |
|
|
|
|
|
|
【本报北京讯】经社会公众举报,民政部日前经核查后公布了第二批“山寨社团”名单。公布的第二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为:中国交通企业管理研究会、中国交通运输管理研究会、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文艺家协会、中国鞋业协会、国际酒店烹饪艺术协会、中国三农生态产业联盟、中国智能家居协会、中国知名品牌协会、中国品牌促进会、中国品牌发展研究院。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公布首批名单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根据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在内地成立社会组织,需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而“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主要是内地居民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的社会组织。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