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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3-25
2016-03-25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住房公积金利用证券化提供更多贷款支持

中期内RMBS市场将稳步增长

作者: ■本报记者朱永康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095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发起人出售资产、SPV、投资者方面的税收安排还在不断的完善中
    随着资产证券化的逐步进入常规化发展,国内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人、基础资产、产品结构等日益多样化,在美国已有超过40年历史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RMBS)在中国发行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包括标准普尔和穆迪在内的多家评级机构对中国RMBS业务的发展充满信心。“2015年中国RMBS发行增长迅猛。预计2016年该势头将持续,中期内RMBS市场将稳步增长。”标准普尔信用分析师方琮晖对记者表示。
    满足住房及相关融资需求
    标普近期发布的报告《预计中国RMBS发行将增加,协助满足住房需求》表示,中国正经历持续的城市化和家庭数量的增长,因此住房及其相关融资需求不断上升。从国家政策角度来看,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为购置住房提供了一项融资工具。
    方琮晖认为,中国亦采取一些发达市场所采取的监管措施,例如提高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发起机构与投资人利益趋于一致。这些措施符合中国提高RMBS在中国证券化市场的重要性的目标。
    标普报告表示,中国RMBS发行的短期挑战包括利差较低以及由于住房抵押贷款相对较好的信用质量,银行可能较无动力将其实行资产证券化。然而,预期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将继续优化行业实践,贷款产品将不断进化,承销和服务管理也将进一步强化。
    “2015年共有6家住房公积金中心发行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RMBS)或住房贷款相关收益权证券。由于证券化能够提供相匹配的融资以及国家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积金中心使用证券化减轻融资压力以及提高其贷款能力,我们预计2016年市场上将发行更多的公积金RMBS。”方琮晖表示。
    方琮晖说:“我们认为,公积金RMBS的主要劣势在于资产收益率较低以及地区集中度较高。在某些交易中,我们注意到,发行人使用较高的超额抵押以解决上述问题。”
    该报告并简要介绍住房公积金及其主要贷款政策、比较住房公积金RMBS和银行发起RMBS的基础资产池的特征。
    注册制助推RMBS发展
    2015年4月,央行发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有关事宜》,可申请一次注册、自主分期发行的提出意味着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实行注册制管理。2015年3月6日,“招元2015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15招元1”)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除发起机构持有部分外,优先级证券以招标方式公开发行,次级证券采取定向发行。这也是银监会去年11月明确规定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后发行的首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RMBS)。
    资料显示,2015年以来银监会主管的ABS发行提速,发起人涵盖了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外资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和租赁公司,基础资产也日益多元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由于受到宏观层面的政策支持以及银行经营模式转型、资本监管压力等方面的有利因素影响,预计银监会主管资产证券化(ABS)会继续保持快速的发展态势。
    而在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析过程中,公开披露的信息非常有限,根据《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有关事项公告》的披露要求,发起机构缺少针对投资者的基础资产池中单笔资产信息披露,而只是披露各维度的统计信息。投资分析人员很难像评级机构一样拥有足够的信息来进行基础资产池的分析。
    在对传统债券进行投资分析时,主要利用发行主体的资产负债表、公司行业地位等定量和定性信息进行分析,具有较多的公开信息和历史信息。同时增信措施大多为外部第三方增信,较易评估。相比传统债券,对RMBS投资分析方法的发展,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发起人信息披露,鼓励更充分的披露,包括拟证券化资产池、同类资产的历史违约数据(静态池)及贷后管理方法、回收率数据统计等,也需要评级机构详尽披露评级逻辑、模型参数设置、中间过程结果、模型结果用法、评级依据、测算过程等信息。
    据了解,由于同类产品较少、经验数据缺乏和信息披露有限,RMBS的定价和投资分析一直是个难点,这也成为阻碍RMBS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还需法规、税收方面的支持
    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流程、载体设计和产品结构受到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结构、法律制度和税收安排的影响和制约,同时也会推动整个金融生态和顶层制度设计的变革。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发起人出售资产、SPV、投资者方面的税收安排还在不断的完善中。
    2006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签订的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信托项目收益中分配给机构投资者的部分在信托环节暂不征收所得税,但是发起机构在资产转移环节仍有所得税义务。营业税方面,对证券转让、服务机构报酬以及机构投资者取得的收益均没有优惠。此外,国内尚没有针对企业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等非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详细税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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