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3-24
2016-03-24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苏州江西商会成江苏示范性社会组织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82
【本报苏州讯】日前,苏州市江西商会被江苏省民政厅授予“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称号。
    自2012年评定为4A级社会组织以来,苏州市江西商会在苏赣两地政府领导的关心指导下,遵循《商会章程》,秉承立会宗旨,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构筑赣商与政府联系沟通平台,建立内外交流机制与合作渠道;强化制度治会,规范自律行为,引导会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拓宽服务渠道,助力赣企发展;团结和带领全体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苏赣两地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取得了卓越绩效,铸就了品牌商会“名片”。
    在新常态下,苏州市江西商会将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会能力;激发商会活力,推进健康发展;提升服务功能,助推赣商创新创业;营造汇聚正能量,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努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周健生)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