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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6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01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15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0人,出席164人,缺席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5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7个决议草案,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慈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建议将这9个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今天的主席团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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