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6-03-15 第08版:八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陈吉宁:3年内完成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管改革 |
|
|
|
|
|
|
【本报北京讯】“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日前表示,此举是对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试点,力争2018年本届政府换届前完成改革。 陈吉宁在当天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说,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意义重大,改革旨在落实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进一步统筹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管理的问题;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的建设。 陈吉宁说,近期环保部会同中编办和财政部出台了做好垂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确保改革中人、财、物等方面平稳过渡,严防出现突击进人、提拔干部、压缩环保经费等问题。目前已有17个省份提出全面试点或部分试点的意向,环保部正抓紧编制试点指导意见。 陈吉宁说,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改革涉及省、部之间一些关系的重新界定,涉及一些审批权限的重新梳理,是一个牵动全身的工作。将努力拿出高质量的改革方案,让人民群众能够有实实在在的好的环境获得感。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