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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2-25
2016-02-25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浙江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

作者: 【通讯员陈建强记者尚启庄杭州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27
    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和省工商联联合发文,在该省富阳区上官乡商会等11家商会(协会)和109家非公有制企业开展第二批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这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提升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示范工作主要内容是:规范调解组织建设;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人力社保部门、工商联将指导示范单位开展工作,加强对示范单位调解员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调解方法技巧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指导调解组织积极开展调裁审衔接工作,不断提高调解组织业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加强与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为示范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保障。适时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调解成功率、预防预警机制、工作制度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估,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确保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由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示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优秀单位和个人”考核。
    2015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工商联确定的第一批浙江省两家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步森集团、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和1家商会(义乌市工商联)已顺利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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