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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2-24
2016-02-24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下放车票定价权只是个开始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73
    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今年1月1日开始,国家发改委放开高铁动车票价,改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铁总")自主定价。
    下放定价权不等于降低民众福利
    ■箐城子
    铁总会把票价抬到高不可攀的地步吗?显然不会。下放定价权的一大目的,是让国企充分追求自身利益。票价过高,乘客望而却步,换乘其他交通工具,这不符合其利益。铁路虽是垄断部门,却面临和汽车、航空业的竞争。同样的道理,在冷门线路,低峰时期,铁总也有充分的动力降价。
    铁总作为国有部门,为追求自身利益而定价,甚至不惜减少穷人福利,是否违反公平的原则?我的看法是:如果放弃效率提高,放弃市场化方向的改进,追求绝对的“公平原则”,势必使所有公共部门的改进陷于停顿。
    国企获得更多自主权,像私营企业那样核算成本和利润,可以清晰地看到国企弊病,一样可以推进改革深入。
    以高铁为例,当它获得自主定价权,名正言顺地追逐利润,财务状况转好,它将谋求更好的发展,寻求更多合作。铁路部门具有盈利空间,也会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如果铁总获得更多自主性,像私营企业那样处置资产,变卖资产偿还债务;或者分拆上市,通过股份流转逐渐私有化,未尝不是好的选择。来源:《新京报》
    须防“涨声”淹没掌声
    ■罗志华
    放开高铁票价,是大势所趋。然而,在当前的背景下,若不做好事先防范,可能出现只涨不跌的现象,甚至引发一波涨价潮。
    其一,多年来铁路系统一直喊亏,有扭亏为盈的涨价冲动。其二,市场价值是否合理,主要依靠有效的竞争,旅客想“用脚投票”也别无二家,市场力量就无法遏制过度涨价或单边涨价。其三,铁路不仅有盈利性,还有公益性,且关系到的是基本民生,影响到每个家庭,若任意定价,其公益性会受损。
    因此,放开高铁票价本是好事,但放开后如果不加强价格监督,导致“涨声一片”,就可能变成坏事。放开不是放任,不过是由过去的政府定价,变成了政府监督定价而已。
    一方面,价格的变动需要有民众信服的理由,必须以准确的成本核算作为涨价的理由和标准,而债务和亏损如何消化,也应有长远战略,不能集中于一个较短的时期内,让旅客为铁总的巨额债务买单。
    另一方面,一切涨价都得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博弈,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票价浮动机制,尽量减少涨价的随意性。来源:中国经济网
    要在铁总内部形成竞争机制
    ■徐立凡
    为防止高铁在价格机制设置上穿市场化的新鞋走垄断企业的老路,人们自然会开出政府加强监管的药方。如果高铁票价的制定明显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监管当然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但问题在于,什么情况可视作违反相关政策法规,通常很难界定。比如,在运营成本不够透明的情况下,即使铁总在一些热门线路大幅提价,也很难界定为偏离运营成本。
    让企业自主定价不异化为自主无序涨价,除了其他客观体系的竞争制约和政府监管,还需要在铁总内部形成竞争机制。高铁与普铁之间,高铁不同线路之间,子企业之间能够实现良性竞争,乘客才能真正获得选择权,企业才能真正通过市场发现真实价格。这种内部竞争机制的建立,也是让社会资本参与进来,为铁总注入市场化、去垄断化因子的前提。
    就此而言,铁总不能把获得高铁定价权当做完成市场化转型的象征,而应将其视作推动内部市场化建设的助力。如此,才能在企业利益和公共服务之间找到最恰当的平衡点。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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