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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3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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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翻炒的“天价鱼”让谁蒙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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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洪举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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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了解到,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调查确认:涉事饭店存在欺诈消费者、无证经营等问题;点菜单签字系服务员所签;游客被打情况属实;民警存在不文明执法行为。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闹得沸沸扬扬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总算在剧情不断反转后告一段落。但该事件从曝光至今,历经多次夺人眼球的反转,实则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处理纠纷时遮丑护短的错误心态。这种让当地城市形象不断蒙羞,让执法公信备受质疑的做法,理当成为让其他执法部门引以为戒的警示课。 从游客在网上曝光遭遇“天价鱼”宰客事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介入调查并第一次得出商家明码标价的结论,异常迅速。假如该调查是科学的、公平公正的,无异是很好的应对措施,能够避免该事件进一步发酵并不断反转进而损害当地形象。然而,该调查结论之所以成为遮丑护短、搪塞舆论的拙劣技巧,正在于该调查的不负责任和护短心切。 据通报指出,商家系明码标价的结论是在未联系到消费者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店家提供的证据所得出。谦听则明、偏听则暗,这种调查结论无疑是空中楼阁,经不起仔细推敲和深入挖掘。而且,该调查结论回避了另外几个关键情节,即398元/斤的鳇鱼是不是真如店家所称的野生鳇鱼,店家是否动手打人,出警民警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某点评网站上对该店的“导游推荐的,太贵了,就坑去旅游的”等诸多差评。忽视这些对真相至关重要的情节,仅仅以明码标价来得出未宰客的结论,显然是自欺欺人、欺骗公众的愚昧之举。 此外,一个重要的常识是,明码标价只是公平交易的重要内容,明码标价并非代表公平交易。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包含着明码标价、公平计量、货真价实等方方面面。其实,打着明码标价旗号行欺诈宰客之实的事件不在少数。譬如,部分景区商家所售卖的玉石、手镯等标示着几千上万的价格供游客挑选,实际上却是仅值几十元的地摊货。以明码标价得出经营主体自主定价,商家不存在宰客行为的结论无疑非常不妥。 可以说,哈尔滨市松北区当初的调查是非常失败的,以致于一座旅游城市的形象在剧情的不断反转和汹汹舆论的质疑声中逐渐坍塌。假如,当初的调查能够更认真一些,至少不漠视其他关键情节,不急匆匆地在近似“孤证”的基础上得出结论,也不会落个被反转剧情不断打脸的尴尬局面。 尤其是,在当地组成调查组介入时,有关此事的信息已被媒体挖掘并报道。调查组却无视这些情节,被不断曝光的真相牵着鼻子走,不能不说是导致剧情不断反转的罪魁祸首。 地方政府维护当地形象的初衷固然没错,但前提是在真相查明的基础上对纠纷作出公正处理。否则就是对丑闻的背书,只会让自己成为丑闻的一部分,让执法公信和城市形象一起蒙羞。此事对有关部门是很好的警示,宰客等负面新闻发生时,一定要正面应对,认真调查,公正处理,才能廓清疑虑,赢得民心,挽回公信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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