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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9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干预菜价行政手段不可轻用

作者: ■林荣耀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23
    今年春节期间,广州日报记者走访了三个菜市场,以街坊最熟悉的干水菜心为例,价格最高达50元/公斤,已普遍贵过草鱼,持平排骨价格。前不久,海口市"依法"传唤、传询、约谈菜商,要求所有菜商不得"恶意"关门。
    
    春节期间“菜比肉贵”已经成为中国城市的常态,这主要是因为供给侧的变化,而每家每户的需求变化不大。在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表面化的态势下,春节菜价反而创下历史新高,不知这与货币发行增量关系几何,可知的是,今年遭逢零度线推进到华南的极端天气,当期蔬菜产量锐减,随后的蔬菜生长也受到影响,根本上是供求关系导致菜价奇高。蔬菜尤其是叶菜其实并不容易囤积居奇,春节期间更不适合,因为这种高价只是短暂现象,趁机抓紧出清才是上策,否则时过境迁,必定“吃不了兜着走”。当然,春节以前会有人囤积某些蔬菜,但是这需要支付成本并承担风险,而且没有这种跨期套利行为,春节期间菜价只会更贵。
    我们通常习惯于站在消费者立场看物价,但是除非垄断行业,否则官方压制物价的结果,只能是供求关系被严重扭曲,失真的价格信息不能如实诱导出增量供给,于是看似美丽的低价与稀缺共存,最终消费者享受到的只是虚幻的低价。唯有供求均衡的价格才是可持续的,而春节期间的蔬菜,高价必能诱导出最大限度的供应,其中既有放弃休假的贩运人,也有放弃返乡的职业卖菜人,还有放弃享乐的当地职业卖菜人以及临时加入的卖菜人。可以说,高菜价是对卖菜人坚守岗位的合理酬劳,是他们应得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春节期间的高菜价,政府不能坐视不管,但是行政手段不可轻易动用,因为有可能伤及供给端,更有损依法治国的宪定原则。正确的做法,一是对确属“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由省区市价格部门认定),或者“哄抬物价”(基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依法予以惩处。二是以财政资金调运主力蔬菜品种,由签约商店(广泛覆盖且广而告之)平价出售,从而平抑整体菜价。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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