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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2-18
2016-02-18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山西:全省民营经济“待批项目大起底”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757
    2月1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民营经济“待批项目大起底”活动工作方案》,对需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审批的山西全省民营经济项目进行推进。
    方案要求:属于本机办理的限时办结,需要上报的限时报出,不能办理的限时告知,并设立投诉平台,组织督导督办推进落实。
    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全省经济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待批项目大起底”活动。
    一、目标任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民营经济待批项目进行清理起底,对属于本级办理的,限时办结;对需要上报的,限时报出;对不能办理的,限时告知。帮助已投产但手续不全的民营企业加快完善和办理相关项目手续,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起底范围
    需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审批的民营经济项目(核准、备案、审批以下统称审批;民营经济项目指除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组织以外的各种所有制经济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限时审批,按时办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属于本级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能联合审查的联合审查,能同步审批的同步审批;不能联合审查、同步审批的,要及时传到下一部门。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出。系统和部门有规定审批时限的,按照审批规定和承诺时限,及时办结审批手续或报出,能缩短时间的尽量缩短时间;没有规定时限的,要在5个工作日办结。属于企业材料不全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批时间;属于不能办理的,3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复杂问题或困难,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因企制宜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依法合规办理。
    (二)设立投诉平台。有待批项目的民营企业,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久拖不办、未办的,可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书面材料。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营企业反映事项登记梳理,按照属地和部门职责分转办理,对办理过程进行跟踪督导,将办理结果反馈相关民营企业。
    (三)组织督导督办。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委督察室、省政府办公厅督察室对“待批项目大起底”活动进行全面督导,确保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督察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参考依据,该表扬的表扬,该追责的追责。
    (四)全面总结评估。4月中旬,各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将“待批项目大起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4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和有关报表报送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全省开展情况后,上报省委省政府。
    四、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将此项活动纳入本地本部门“冬季行动”当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要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
    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合规、齐抓共管的原则,上下联动、通力合作,从严要求、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务求实效。要强化服务,主动与民营经济待批项目单位结对子,深入项目工地现场,帮助企业查找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待批项目审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发动和新闻报道,在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活动内容,公布接受民营企业诉求的电话、邮箱和网址,让民营企业普遍知晓。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各市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一个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于收到通知5日内将所确定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1.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太原市东缉虎营5号邮编:030009
电话:0351-3913311
网址:http:://www.sxsgsylhh.org邮箱:sxsgsljjb@163.com
2.山西省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待批项目热线电话:96502邮箱:sxsme@163.com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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