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2-16
2016-02-16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长春新区获批设立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91
【据新华社长春15日电】记者从吉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吉林省关于申请设立长春新区的请示得到批复,国务院同意设立长春新区。
    长春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坚实、创新氛围浓厚、开放条件优越、承载能力较强。长春新区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将为促进吉林省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吉林省将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新区管理方式,扎实稳妥推进长春新区建设发展。
    专家指出,长春新区有着很强的区位优势,加上未来新区内的政策创新支持,能够对哈长(哈尔滨、长春)城市群、吉林省中部城市群建设起到推动作用。(段续)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