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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2-15
2016-02-15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江西去库存落实不力将被追责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69
    【据新华社南昌14日电】首套房首付最低20%,大力释放住房公积金,进一步降低房地产税费……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以20条举措促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去库存效果不明显的市、县,将进行约谈和追责。
    据悉,江西支持首套住房贷款需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居民家庭购买改善型住房时,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只要还清住房贷款,再次贷款按照首套房认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可为30%。
    去年以来,江西连续落地多项住房公积金利好政策,如进一步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实施提贷并举。落实公积金贷款全省“一体化”政策,积极推进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制度。2016年市、县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要求达到85%以上。
    与此同时,江西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布房地产开发的收费清单。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大力促进商品房销售稳定增长,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对履行去库存、稳市场主体责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县,将进行约谈和追责。(陈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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