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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2-04
2016-02-04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破解铁路难题宜循序渐进

作者: ■魏际刚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02

    我国铁路已初步实现政企分开,铁路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改革任务并未完成,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铁路企业尚未成为真正市场主体,铁路运输市场垄断行为严重,铁路运价机制尚未真正市场化,铁路债务引发的金融风险加大,行业管理、监管体制以及法律法规有待完善。这些问题必须在新时期通过深化改革来着力加以破解。
    考虑到铁路行业重组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特点,为确保平稳顺利推进,需制定缜密的改革方案,分阶段实施,系统考虑并妥善处理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改革时序和策略上按照“先易后难”“先货后客”“先内后外”(即先进行铁路行业内部战略性重组,然后全面放开铁路市场)。
    第一步,加快推进铁路货运改革。实施“网运分离”,将铁路总公司的货运功能进行分离出来,新成立中国铁路货运公司,其下可考虑设中国铁路大宗物资运输公司、中国铁路快运公司、中国铁路特种货物运输公司、中国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公司等。中国铁路货运公司定位为铁路货物运输和物流企业,自身不拥有铁路网资源。
    第二步,稳妥推进铁路客运改革。分离铁路总公司的高速铁路客运功能,成立中国高速铁路客运公司。其下可设中国南方高速铁路公司和中国北方高速铁路公司。分离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普通客运功能,成立中国普通铁路客运公司。中国高速铁路公司定位为竞争性客运企业,全面参与市场竞争。中国普通铁路客运公司定位为(准)公益客运企业。中国高速铁路客运公司和中国普通铁路客运公司不拥有铁路网资源。
    第三步,成立专门的铁路路网公司。依托铁路总公司现有的路网资源组建中国铁路路网公司,负责铁路网及其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路网的统一运营调度。
    第四步,成立专门的铁路清算公司。依托铁路总公司现有的财务清算职能,组建中国铁路清算公司,负责铁路客货运输与路网公司的财务清算,清算规则向全社会公开。
    第五步,撤销铁路总公司,组建中国铁路投资和资产管理公司。由财政部出资组建,负责铁路建设资金的筹集、债务处理和路网建设。中国铁路投资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由中央财政资金、省区市地方财政资金、大型央企投资构成,同时吸纳铁路建设基金、铁路债券、银行保险资金等。中国铁路货运公司、中国高速铁路客运公司、中国铁路清算公司由国资委负责绩效考核;国家铁路局对铁路市场主体实施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
    第六步,推动铁路客货公司成为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符合运输业发展规律、高效率、有活力的现代铁路运输企业。推动中国铁路货运公司、中国高速铁路客运公司成为国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起能够充分体现各方利益和诉求的科学、规范、透明的法人治理结构。
    与此同时,进一步放开铁路运输市场,加快推进前置性审批制度改革,清理铁路领域在市场准入操作层面实际存在的各种障碍;形成市场化铁路运价机制,如铁路普通客运方面,采取上限运价制,在价格上限前提下,铁路客运企业根据供需进行调整。高铁客运价格完全放开。铁路货运运价,除军事战略物资由国家统一定价外,其他各类物资运价完全放开;健全多元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明确界定政府在铁路发展中的财政支持范围,统筹规划车辆购置税、燃油税、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等专项税费的使用,运用PPP模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激励机制设计,形成公平规范的公私合作机制,建立铁路运输基础设施项目财务风险评估、预警和控制机制,现有铁路债务问题可以通过各级财政、社会资本、引入战略投资者、特许经营、上市、资产证券化等组合方案来解决。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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