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2-01
2016-02-01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391宗矿业权存损害资源环境等问题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13
【本报北京讯】审计署日前发布了关于1724宗矿业权的审计结果。审计发现,有391宗矿业权在审批、出(转)让和开发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损害国有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等问题。
    2015年,审计署对辽宁、山东、四川、甘肃、青海和新疆的煤炭、有色金属等矿业权及矿产资源相关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6省区29970宗有效探矿权、采矿权中的1724宗,以及这些地区2013年至2014年矿业权价款和使用费等矿产资源资金收支情况。
    这次审计查出88宗矿业权审批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审批出让问题,92宗违规转让或收购矿业权、造成国有权益损失或相关企业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问题,104宗违规利用勘查资料获取或开发矿业权、造成国有权益损失或相关企业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以及107宗资源资产保护责任不落实、存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从累计审计20个省区的情况看,这些省区的问题有共同特点:主要集中在2004年至2010年,这和这一时期矿产品及矿业权市场持续上行有关;问题主要集中在矿业权审批出让、转让收购环节;主要原因集中在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不完善、矿业权退出机制未建立、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相关权益维护不力等方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