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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1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河南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新疆扶贫对象将享有精准式医疗救助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93
【本报郑州讯】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助推剂”,管好用好这笔资金,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记者从河南省扶贫办了解到,2014年以来,该省认真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各项改革措施,通过强化资金支付进度和扶贫项目库等建设,确保了各项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
    据了解,近年来河南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加大,2011年-2015年,中央财政下达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由98397万元增加到180305万元;河南省级财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由18090万元增加到75434万元,年均增幅远高于中央财政。
    河南省扶贫办副主任吕国范表示,目前河南省共有53个贫困县、8103个贫困村、576万贫困人口,贫困人数居全国第三位。只有将扶贫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将暖民心的钱花在百姓的心窝里,才能确保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为了保证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开透明,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河南省扶贫办要求各市县要强化扶贫项目库建设,提前谋划好项目,当年资金项目当年完成。2014年起明确了各级公告公示的原则、主体、内容、时限和形式。通过公告公示,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项目透明度。此外,近年来河南省还致力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河南省扶贫资金的清理整治,会同河南省财政厅,邀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对部分市县2011-2014年扶贫资金的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又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日前宣布,今年将加大对扶贫对象的精准分类医疗救助力度,对扶贫对象参照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方式,在基本医疗、商业医疗保险报销之外实施医疗救助,建立健全贫困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机制。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16年工作目标,新疆还将加大“救急难”工作力度,对临时性、突发性原因形成的暂时性贫困人口实施临时救助。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继续做好低保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自治区扶贫规划,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等方式实施脱贫;对87万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等方式脱贫的,民政部门将建档立卡,按年度农村低保标准逐年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获悉,“十二五”期间新疆累计脱贫174万人,截至2015年底,贫困人口减少到18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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