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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9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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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存管遭银行冷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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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董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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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网贷行业监管《征求意见稿》出台,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正基于此,2015年12月底,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分别就网络支付行业和网络借贷行业公布最新监管文件。其中,特别对于支付和P2P网贷均有涉及的条款引起了行业各方的关注,如“网络支付新规”中第八条:“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等内容;银监会已明确规定P2P网贷第三方存管必须在银行。 随后,行业各平台都开始紧锣密鼓地与各大银行亲密接触,曾经与网贷公司有过接触的民营银行在2015年底的一波行业危机的风浪下,也暂停了该业务,观望政策变化,待机而动;而国有大银行则因网贷平台的资金存管风险控制、系统与人力成本、声誉等因素,设置门槛,将大部分平台无情地拦在监管门外。 尽管监管细则没有对注册资本门槛提出明确要求,但是资金存管这块又卡了大部分平台的脖子。资金存款问题,一时间成为网贷行业继续生存发展的掣肘。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有超25家银行布局资金存管业务,超过70家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民信总裁冷厉表示,目前网贷平台与银行资金存管合作进度缓慢,绝大多数平台还停留在签订完协议阶段,未进入实操,银行也并未完全准备好,2016年网贷平台对接银行存管期待有所破冰进入实质性阶段。 冷厉介绍,目前完成资金银行存管工作的P2P机构屈指可数,主要模式有纯银行存管模式和联合存管,联合存管主要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银行开立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委托银行对专用账户内的各家P2P机构客户交易资金进行存管。 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具不具备资金存管资格尚存争议,而银行自身系统也是个问题。此前有平台负责人表示,和银行签了协议,由于后台系统没弄好,存管一直没有办下来。 截至目前,中国有2500多家平台,要成功对接上银行存管系统,可谓是粥少僧多。目前比较成熟完善的存管系统为证券交易系统,股民的银行账户与证券账户实现对接。 有消息人士称,银监会在上周召集了三家对P2P网贷资金存管意向较强的银行,对网贷资金存管细则的制定征求意见。目前该三家银行均具备资金存管资质并已上线网贷资金存管系统。从初步形成的资金存管要求来看,除要具备资金存管资质以外,银监会可能要求银行成立单独的资金存管部门,并出具资金存管报告。 冷厉表示,未来存管的门槛将由监管层面来明确,如果不明确对平台反而是利好,因为标准由银行来定可高可低。实际上,银行对存管的需求量比较大,它们需要这块业务。 从资质来看,目前具备资金存管资质的金融机构有35家,其中银行27家。已开始对接P2P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的包括建设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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