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1-28
2016-01-28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鼓励拼车亟待制度保证

作者: ■张紫赟李黔渝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69
    
    拼车,因为春运到来再次成为热门话题。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拼车出行,同时也提醒拼车双方能够明晰双方权益,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这一表态顺应民心,值得点赞,但有态度还不够,更应在信息核查、风险防范等方面尽快作出制度安排。
    拼车模式,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一直因方便、廉价备受乘客青睐。春运期间,出行需求集中释放。交通运输部鼓励拼车的鲜明表态,对那些没有买到票的乘客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鼓励更多普通私家车主参与拼车,也有助于缓解春运压力。
    不过,让拼车真正惠及百姓,并不容易。一方面,私家车主顾虑重重。由于各地监管部门对拼车的态度与标准不一,一些车主被罚款的事情并不鲜见;另一方面,乘客也为安全担忧,一些私家车驾驶人缺乏长途、山区公路、高速公路驾驶经验,埋下安全隐患。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有关拼车责权的法律法规存在空当儿,一旦乘客与司机产生纠纷,容易出现扯皮推诿,陷入维权难境地。
    拼车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凸显制度建设的紧迫性。目前,一些网络预约平台正在通过严格审核车主身份、加大与保险公司合作、动态监管等办法,为乘客安全兜底。但仅靠网络平台还不够,比如对那些线下自发拼车族而言,急需探索第三方独立平台等方式,将其纳入安全保障体系之内。
    从实践来看,对于拼车等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起来的新型业务,政府监管的脚步显然没跟上其发展的速度。只有尽快对网约车平台管理方式、车辆条件、私人小客车合乘发展等问题进行制度规范,才能让更多百姓从这些新型商业模式发展中得到实惠。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