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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6 第05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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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虎详述何为职业经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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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司马岩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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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出门总会遇见一些某某公司的总经理、CEO等,我们经常会把它跟职业经理人等同起来,其实他们是有区别的,总经理、CEO都是一个具体的职位,而职业经理人是一个职业的统称,是一个人群、是一个队伍。有的总经理、CEO属于职业经理人的范畴,但有些只能算是企业经理人,不能够称之为职业经理人。在社会上碰到的大多数都属于企业经理人。 那么什么是职业经理人呢?关于这一点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洪虎作了比较详细地阐述。他认为: 1.职业经理人必须是企业雇员中的领军人物,他不仅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领军人物,而且是管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型人员的最高负责人,是企业雇员的统帅。而企业的业主或出资人不是公司的雇员,公司的董事、监事也不是公司的雇员。非企业雇员的企业负责人不是职业经理人。 2.职业经理人必须是企业出资人直接聘用的顶级雇员。他们是公司董事会、独资企业的业主及合伙制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直接聘任的雇员。非顶级雇员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是职业经理人。 3.职业经理人必须是企业的核心高管人员。核心高管人员一般是指一群人,而不是指一个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的核心高管人员应为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中的高管,应是协助业主或合伙人主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非企业高管人员不是职业经理人,非企业核心高管人员一般也不是职业经理人。 4.职业经理人必须是人才市场可以配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的高端人才,通过出资人与职业经理人的双向选择,实现择人与求职的各自目标。担任企业经理职务最终是由企业出资人或业主决定的。非由企业出资人(包括出资人代表机构)或业主直接决定任免的经理人不是职业经理人。 5.职业经理人必须承诺并坚守把担任企业经理职务作为一种社会职业选择,并应该具有人才市场认可的职业资质。这是在职业特质方面,职业经理人群区别于其他职业人群的重要内容。只有经过社会化的职业资质评价合格的经理人,才是明晰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的成员。本人不承诺把担任企业经理职务作为社会职业选择的经理人不是职业经理人。 职业经理人与经理人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职业”二字。职业经理人是“职业化”的经理人,是把担任企业经理职务的任职追求与从事社会职业的长期选择结合起来的一种从业人群,这种人群具有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特点,职业经理就是这个从业人群的社会职业称谓。这是一个新的职业称谓,目前在职业分类大典中尚没有此职业。 6.职业经理人具有以下特点:(1)是独立经理人,与企业主或出资人没有关联关系的经理人;(2)是把担任经理职务当作社会职业对待的经理人;(3)是人才市场能够配置的人力资源,因而需要具有市场价值,要取得市场的评价和认可;(4)是企业的顶级雇员,由业主或企业出资人(包括代表出资人利益的机构——董事会)直接聘用。因而,其任职资格是由出资人确定的。 很多时候还会碰到有些企业家也自称为职业经理人,那么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有什么区别呢? 企业家是一个社会荣誉称号,不是一个规范的职业称谓,也不是企业中某个职务的称谓。企业家一般是指对社会知名企业的创立、转型、整合、跨越式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著名人士。企业家应该是企业的创业者、开拓者和创新者,是承担企业投资风险和创业风险的人,是能够决定企业前途和命运的人。单纯的企业雇员是很难发挥这种作用的。企业家要实现上述作用,他们一般应该是企业的主要出资人或业主,即是企业的雇主,其中多数人还应该是直接主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领军人物。至于有些雇员经理在企业的发展和创新过程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也有的人把这些企业经理人称为企业家的,但是这是很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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