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1-19
2016-01-19 第08版:八版 【字体】大 |默认 |

公益诉讼试点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41
    【本报北京讯】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去年12月底,北京等13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1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件。
    针对如何处理发现的案件线索,最高检民行厅厅长郑新俭介绍,检察机关会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逐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是否属于试点工作范围。对属于试点范围的开展诉前程序,如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遭受侵害,检察机关就依据规定适时提起公益诉讼;对不符合试点要求但属于法律监督职权范围内的线索,将依法通过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
    郑新俭表示,试点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相关机制,例如在公益诉讼中损害鉴定评估费用的承担问题等。(荣启涵陈菲)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