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5月20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具有重大意义,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进程中树立起一座法治丰碑。
作为一名长期扎根实体商业的民营企业家,我最直接感受是: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国家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我们来说,不仅是鼓励,更是定位;不仅是托举,更是托底。
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当前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企业最关切的核心诉求。法律专设章节,对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全面强化市场经济中“平等对待”的制度保障。其核心,就是要确保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所有类型的经营主体一样,依法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与发展权利。这些规定无疑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尤其是在全球经济格局变化、中美贸易摩擦等复杂背景下,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无异于一场及时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振市场信心,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这部法律,让广大民营企业拥有更足的底气和信心,能够在更加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大显身手,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民营经济力量。
月星集团作为一家以主营实体商业的民营企业,依托环球港和月星家居两大实体平台,持续为改善民生、增加就业、提升人民美好生活品质贡献力量。近年来,我们从市场和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出发,在优化消费场景上下功夫,在落实消费政策上求实效,在培育新型消费上出新招,为提振内需不断探索民企路径。前不久,我们主动参与“外贸拓内销”工作,推动在全国各地项目设立出口商品展销中心,举办展销会,推出多项惠企措施,积极为外贸企业畅通内循环、开拓国内市场搭建平台。
我坚信,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成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的“加油站”,激发更多敢闯、敢干、敢创的企业家精神。我更相信,越来越多民营企业将在社会主义法治护航下,行得更稳、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