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工商联:
创新纠纷化解模式,打造可推广样板
作者:
■江山杨梓悦
深圳市龙岗区工商联推行“商会+司法”调解机制,多元化解经济领域纠纷,协同高效解决企业矛盾,切实助力企业和谐发展。截至2025年3月底,成功调解涉企纠纷1812宗,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案件503宗,涉及金额1.08亿元。
完善组织网络
发挥直联机制作用,由工商联牵头,联合法院、司法局、人力资源局四部门,推动在区总商会、11个街道商会、13个行业商协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5个,打造“1+11+13”调解组织体系,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覆盖的商会调解网络。
联合法院在商会调解委员会成立“调解指导中心”,提供业务培训、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服务,指导商会开展调解工作,切实减轻司法诉讼压力。
强化走访调研,筑牢企业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提升会员企业与商会之间的黏性,形成“有纠纷找商会”的良好局面。推动《龙岗区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方案》落地,提出商会调解总体目标、主要举措及组织保障,明确组织建设、机制创新、队伍发展等,对商会调解提出框架性要求。
强化协调联动,龙岗区工商联探索商会与法院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商会的资源聚集能力和司法机关的专业权威性。
通过法院“调解系统融平台”,由法院指派指导法官为商会提供法律指导,开展在线解决纠纷、在线司法确认,确保调解的客观公正,目前已成功调解198宗。
打造可推广样板
龙岗区工商联按照有调解机构、有人员队伍、有工作场所、有程序规则、有档案台账、有保障支持的“六个有”标准,打造民营企业交流中心,融“综合服务、商会调解、联络共享、国际交流”等综合性功能为一体,设置规范化、专业化商会调解功能室,配备专业调解员,为企业家打造独立的服务阵地。已建立并运营8个民营企业交流中心,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做好示范推广,做实商会调解阵地基础。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带动商会调解工作高质量推进。选取条件较成熟的街道商会为试点,由所属辖区法院挂牌成立“商会调解指导中心”,将司法审判资源导入商会,开启“商会+司法”纠纷化解新模式,逐步打造可复制可推广模范样板。
组建专业团队
龙岗区工商联扩充调解员队伍。多渠道先后吸纳185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法律顾问、反诈骗代言人、企业家代表担任兼职调解员。联合法院、司法局通过专题授课、座谈研讨、观摩庭审、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强化司法力量支持,协调法院为每个调解指导中心配备指导法官,并选派法官、律师组成“线上智库”,提升调解成功率,形成促进企业合规建设新的力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