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贷款中介乱象的治理
作者:
■何翠云
近来贷款中介频发乱象,行业协会、监管机构等相继发出警告提示。8月13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提示,不法分子通过伪装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快速办理贷款”“门槛低、额度高、费率少”等为由,骗取消费者信任实施诈骗。广大消费者需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被不法分子诱导。
在北京市发布提示之前,多地监管部门、银行机构密集提示了贷款中介风险。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于6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与助贷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指出,各小贷公司应提高警惕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违法违规“助贷机构”的套路。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关于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的机制》,强调将针对有系统性风险隐患、严重破坏金融秩序、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的不法金融中介,加强联合研判和刑事打击。近期,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9家机构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行动的通知》,对贷款中介领域的违法营销行为、骗取贷款行为、非法放贷行为、非法催收行为采取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持续至2024年12月底。
这意味着,对于当前的不法贷款中介行为,监管打击力度将不断加强升级。8月以来,已有十多家银行发布提示,如否认与贷款中介合作,除贷款合同约定利息之外不收取任何形式费用,提醒投资者警惕不法贷款中介风险。
不法贷款中介,其行为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没有经营资质,非法经营;二是中介行为非法,如非法营销、捆绑销售、赚取高额中介费、非法获客、包装骗贷、非法转贷、暴力催收甚至金融诈骗等。
剖析贷款中介乱象,笔者分析原因认为,其一,信贷供需双方都有需求,信贷市场特别是普惠金融市场需求普遍,如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个人信贷业务需求等,但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营销行为无法跟上,需要中介机构配合;其二,信贷中介违法成本较低,目前有一些小贷公司或互联网金融公司没有牌照或租借牌照,违法违规后注销公司难以及时追责,而且人员流动性较大,给欺诈、骗贷等留下了暗区;其三,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普遍较弱;其四,相关法规亟待细化,及时监管难;其五,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对于普惠金融特别是金融下沉市场缺乏长期深耕的意识,获客一定程度上依赖信贷中介等。
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以平安普惠为例,数据显示,2021年底其客户数达到423万户,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户均贷款仅约15万元。另据《2024年中国助贷行业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底,按再贷余额计,小微企业贷款仅占企业贷款总额的41%。近年来,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持续增长,但由于外部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发展困难和挑战依然存在,中小微企业想要进一步发展,其融资缺口仍然较大。
目前助贷机构在获客引流、客户分析、风险防控和贷后催收各个环节运用大量高科技包括AI、大数据、人工图谱、机器学习、智能决策等,大大降低了小微贷款的成本,形成小微融资的规模化效应。随着金融信贷市场不断细分、下沉,个性化服务趋势更为明显,传统金融销售面临着困境,这也给信贷中介或助贷机构带来空间,贷款中介乱象也随之而来。
针对贷款中介乱象,应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牌照管理,明晰助贷中介机构准入机制,加强法规建设,打击非法中介行为等,还要明确监管主体,因为仅仅依靠行业自律或者协会管理是不够的。随着对贷款中介行为监管升级,贷款中介、助贷机构其定位也将更倾向于弥补传统金融销售的劣势如数据引流、大数据分析等集成信贷服务。
总之,要加强对贷款中介乱象的治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切实促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推动普惠金融真正惠及中小微企业与更多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