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家政企业“员工制”需综合施策

作者: ■付彪

    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和引导家政服务业员工制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外发布。《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家政企业积极发展员工制,不断提高家政员工数量和比例,激发企业活力,实现家政企业规范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随着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三孩生育政策推进实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居家养老、康复护理、育婴育幼、烹饪保洁等多样化的家政服务需求呈现刚性增长,家政服务业步入前所未有的发展“快车道”,提质扩容不断取得新成效。但家政行业仍面临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家政服务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
    家政企业向规范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是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大势。早在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就明确提出“适应转型升级要求,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让企业能够享受到员工制企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包括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灵活确定服务人员工时、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等。同时,推动北京、上海等大中型城市率先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形成示范效应。
    从一些城市试点情况看,家政企业要想从中介制向员工制转型并非易事。比如,部分从业者觉得,帮人带孩子不算是一种职业、做月嫂也不算一份稳定工作。实行员工制不仅要层层选拔、培训考试,而且一旦出点差错,轻则扣罚,重则辞退,认为没必要跟家政企业签合同、做正式员工。这些也是不少家政企业所顾虑的事,相比中介制,员工制管理“死板”、压力更大,不仅会付出更多用工成本,承担的义务和风险也会增大。
    事实上,推进家政企业员工制,无论是对劳动者、消费者还是对企业、对社会,都不失为一种利好。从《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中就不难看出,至2027年,实行员工制的家政企业明显增加,家政员工数量和比例大幅增加,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工作稳定性明显提升。至2035年,员工制成为家政服务业重要模式,从业人员更加体面,就业更加稳定,服务更加规范,企业风险更加可控,人民群众对家政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
    尽管推进员工制“道阻且长”,但只要多方协同、综合施策,也必然“行则将至”。对此,《指导意见》提出系列务实举措,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包括通过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完善社会保障支持、加强符合家政行业特点的员工住房保障、优化完善保险制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措施,引导家政企业逐步向员工制转型发展。同时,畅通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等。
    家政服务业事关千家万户福祉,既是朝阳产业,也是爱心工程。要把好事办好,关键是推动《指导意见》落实落细。目前各地也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如江苏发布了全国首个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建设规范性“团体标准”;天津滨海新区、山东菏泽等多地举办了家政职业技能大赛等。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定能使更多家政企业向员工制转型,助力家政服务供给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家政服务需求也将得到更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