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醉驾案件高发势头,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谋划能动履职。该院联合县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对拟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公益服务进行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出了一条“提前介入+社会公益服务+公开听证+线索移送”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的路径。
一是依托侦查协作办公室,提前介入初步审查可能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启动社会公益服务程序。二是公检联合开展跟踪监督考察评估。三是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公开听证,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四是加强法纪衔接和监管单位联合治理。
截至目前,在值班律师或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醉驾者”121人,认罪认罚率100%。荔波县危险驾驶案件受理同比下降12.32%。(蒙换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