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四聚焦”举措,扎实推动公开听证检察工作走深走实。
聚焦案件选取实质化,不开“水分”听证。明确案件标准、建立审核机制等方式,严把案件入口关,有效提升听证说服力、办案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确保听证案件质效。
聚焦会前审查和研判,不开无准备听证。始终坚持全面查清案情、问题解决为条件,以及便利群众和开展普法相关结合,灵活选择听证方式,确保听证效果。
聚焦听证员选取与作用发挥,不开“一言堂”听证。严把听证员抽选,并充分保障其自主发问和独立发表意见,并特别注重听证员意见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
聚焦问题解决与权益保护,不开“空谈式”听证。积极探索检察听证+监督+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等多元机制,以“我管”促“都管”,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实现检察听证最优最大效果。(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