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以法治助力保护,办理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挂牌成立“欲飞非遗保护检察工作室”,推动辖区内建立协作机制2个,以检察公益诉讼高标准履职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深度融合发展。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实保护工作基础。深入相关部门走访调研,摸清辖区内文物和非遗文化底数和实情,了解到辖区内拥有古建筑、古遗址等四级文物60余项,拥有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余项等。同时,通过查阅文献、实地查看、拍照取证等方式全面收集相关资料,认真梳理辖区内文物和非遗文化保护方面相关情况,并建立问题台账。
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督促落实保护责任。根据走访调研发现的重点问题,本着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发展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全方位保护传承力度。
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履职保护成效。主动摒弃传统就案办案思维,注重延伸办案效果,引导发挥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打造独具魅力的晴隆文化旅游体验,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成效转换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果。
助推制度机制建设,形成稳健保护合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优势,通过“把脉问诊”“共商策略”等方式,协力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助推形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主责、相关部门配合协同推进的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力和良好氛围。(侍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