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积极依法能动履职,有力推动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加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良好氛围。
以专项监督为契机,助推实现以案促改。以开展残疾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为契机,深入残联等部门调查了解辖区内残疾人基本情况,并通过实地走访、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整理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管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聚焦盲道、无障碍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管护方面突出问题,在充分论证基础上,依法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措施。
以跟进监督为依托,助推提升整改质效。持续跟进监督已办结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及时发现整改落实存在的困难问题,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协同推进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比如,今年7月组织对一个事项开展“回头看”时,住建部门已完成老城区主干道8130㎡人行通道(含盲道)铺设,完成3850.81㎡破损人行道(含盲道)更换,城区主干道盲道铺设实现全覆盖,切实提升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有力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自主出行便利和安全。
以法治服务为抓手,助推形成保护自觉。在开展走访调研和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残疾人权益保护宣传不到位问题,主动联合多个部门在重要节点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治宣传,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推动形成残疾人权益保障良好社会氛围。(侍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