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创新的思考
作者:
■浦天龙
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举措”,为今后一个时期以国家战略部署和长远发展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增强国家重大创新能力指明了方向。民营企业是我国最为庞大、最具活力的经济集合体。国家重大创新是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立足国家战略部署和长远发展需求,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性、方向性、前瞻性研究。“积极鼓励、有效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创新,推动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原创技术突破中发挥作用”,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久之计。
民营企业是参与国家重大创新的生力军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得以飞速发展、持续向好,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再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持续关心和爱护民营企业,高度肯定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过去10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从1085万户增长到4457万户,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达到92.3%,在稳增长、促创新、保就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和《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显示,民营企业500强中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超过3%的企业288家,超过10%的企业158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3%的企业80家,超过10%的企业6家;有406家企业的关键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开发与研制,426家企业通过自筹资金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可见,民营企业初步具备参与国家重大创新的能力,是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生力军。
国家重大创新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
国家重大创新是民营企业迈向世界一流企业的创新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我国民营企业广泛开展自主创新,诸多民营企业探索出符合自身发展的重点实施路径并已初步具备成为世界一流企业的能力。民营企业立足国家战略部署和长远发展需求、围绕突破关键技术的“卡脖子”问题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实现由自主创新向参与国家重大创新的转向,能够不断在创新实践中提升迈向世界一流企业的创新能力。
鼓励参与国家重大创新是民营企业提振信心、破除“玻璃门”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通过鼓励参与国家重大创新,能够给予民营企业在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构建产学研用体系、保障科技创新经费等方面的扶持,逐渐破除原有的行政限入,能够为民营企业发展持续赋能,从而有效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创新的发展路径
强化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用的协同攻关。要鼓励民营企业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和长远发展需求,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卡脖子”领域的攻关任务,在重大创新实践中强化创新能力;要发挥民营企业在研发经费投入、成果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推动民营企业跨学校、跨学科、跨行业就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原创技术进行产学研用协同攻关;要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的链条式互动,着力重大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健全以民营企业和市场创新需求为导向的产业化发展机制。
培育民营企业创新人才,构建自主宽松的创新生态。要构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敢于担当的创新生态,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卡脖子”领域培育和引进各类创新人才;要加强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培养国家重大创新需要的复合型拔尖人才、高层次应用人才,并加强与国际知名科研机构、跨国企业研发中心等机构保持对话、增进协作;要赋予民营企业在经费使用、创新方向、资源调度等方面更大自主权,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军令状制度,确保重大创新取得重大进展。
加大民营企业创新保障,优化稳定运行的政策体系。要健全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深化落实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服务,实施民营企业重大创新标杆和工匠培树计划,加强对重大创新成果的奖励支撑;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开放力度,通过适当增加外汇额度,鼓励与外商联合重大创新,优化有利于民营企业对外合作的金融体系,并实施督查制度,确保政策的稳定运行;要针对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实践中的瓶颈和困难,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政企对接、协商议事,帮扶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作者系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
专家学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