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企注入更多信心动力

作者: ■罗贞礼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公布,民营经济迎来31条重磅政策。作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无论从政策支持力度、高质量发展目标与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还是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都给出了清晰的政策画像与路线图;同时也为加快经济复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政策的战略性、指导性和前瞻性,为鼓励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切实提高政策的稳定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赋能作用,让民营企业家深受鼓舞,信心更强、底气更足、干劲更大,并为深层次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目标实现奠定发展基础。
    为此,可以从三个方面加深学习理解:
    第一,理清了角色定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两个毫不动摇”是党对多年来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成功经验的高度概括,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意见》明确了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这一定位与“两个毫不动摇”的定位一脉相承,是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的战略新部署,能切实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第二,回应了核心关切。《意见》是在亟需爬坡过坎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再一次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的强有力支撑,同时也及时精准回应了当前的社会重大关切和民营企业诉求,如以注重形成涉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回应政策“看得见、摸不着”的现实关切;以更大力度破除市场准入和竞争障碍,回应公平竞争关切;以强化正向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回应政策不连续、不稳定等问题;以完善司法执法体系为关键点,回应平等法治保护关切等;以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回应苦于补贴资金不到位、应收账款被拖欠的企业发展难题等,能真正帮助民营企业在方向上解惑、发展上解忧、环境上解压,能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
    第三,指明了发展路径。《意见》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结合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性变化和阶段性特征,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新目标,并从全局性与前瞻性视角,明确了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多种具体路径,比如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入手,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调要注重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自主创新科技能力,鼓励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鼓励民营企业开辟新赛道、抢占数字化发展战略制高点,增强国际竞争力、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在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中发挥更重要作用等,助力民营经济轻装上阵,在新形势下开新局、谱新篇。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新经济与新产业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