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

打造风清气正创新生态

作者: ■长沙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何惠风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唯有营造良好的发展生态,才能让改革永不停顿、创新永无止境。经过三年不断探索,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发展迅速,截至去年底,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80项。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成长的烦恼”。
    强化顶层设计
    加快出台实施办法
    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创新的难度越来越大。经过10年的建设,全国的自贸区制度创新领域“低垂的果子已经被摘完”,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不沿边不靠海的长沙区位优势较弱,务必要不断探索制度集成创新。
    干部“躺平”状态悄然蔓延,创新的阻力越来越大。各部门基于行业监管的主责主业和风险控制的考虑,有的干部存在多做多错的思想顾虑,干工作放不开手脚,出现“亮红灯多,开绿灯少”的情况,如果不加以纠正任其泛滥,就会徒增企业创新的制度成本和时间成本。
    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创新的成本越来越高。美国对我国的科技封锁、外贸壁垒不断升级,全球产业分工加速重构,当今企业创新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越来越大,创新试错的成本越来越高。企业期盼政府持续优化创新生态,为创新攻关提供“优质土壤”。
    为此,加快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越来越迫切。
    近年来,浙江、山东、海南、辽宁等地的自贸区(港)已出台了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长沙片区在这一块尚属空白,建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尽快出台《长沙片区制度创新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和《长沙片区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让干部“敢为”
    构建从“源头导向-过程管控-末端应用”全过程一体化的容错纠错机制。
    明确“正负面清单”。界定容错的边界和尺度,以负面清单树立目标导向,倒逼责任落实,以正面清单解除包袱顾虑,激发创新活力。
    细化流程设置。建立事前备案制,容错免责事前备案实行一事一备,对重大改革事项可向市委深改委报备,其他事项向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备;健全事后调查认定,相关单位或干部职工在推进长沙片区制度创新过程中,出现过错受到追责问责时,可申请容错免责减责,相关调查组经调查核实后,对属于容错纠错正面清单的事项,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分。
    强化结果运用。将容错纠错机制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挂钩,对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要大力培养使用,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注重对因容错受处分干部的后期跟踪和关注培养,有效释放“纠错给出路”的鲜明导向,让混吃等靠的“躺平式”干部持续优化创新生态,为创新攻关提供“优质土壤”。
    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 让企业“敢闯”
    打造开放包容的市场准入机制。推动“容缺登记”制度增点扩面,凡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存在关键性材料缺失或实质性错误,符合法定形式的,经申请人做出按期补正的书面承诺后,登记机关可先予办理登记,并实施跟踪服务。
    设置企业“成长包容期”。对长沙片区内的“四新”经济企业给予1-3年的“成长包容期”,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允许经营主体自我纠错。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信用修复”。降低检查频次,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外,原则上不进入企业检查,做到“无事不扰”。
    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鼓励长沙片区属地的司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适用刑事合规监管制度,建议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会同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刑行衔接机制,将合规整改效果运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