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议时指出,“我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时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以更大力度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高质量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两个毫不动摇”的提出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改革开放的大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党的十二大提出“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再到党的十三大提出“私营经济也是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民营经济在我国的地位不断提升。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进一步推动所有制改革。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重申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首次明确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论述。
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发展与问题总是相生相伴的。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困扰。
发展信心有堵点。民营经济是信心经济。当前影响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主要体现在:外部环境急剧变化和总需求不足使市场环境变得艰难。从外部看,全球地缘政治格局正处在高度动荡期,国际经贸格局深度调整,企业经营、盈利不确定性放大,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安全成为首要问题。从国内看,在总需求不足和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变得艰难。保护民营企业平等对待等法律不健全,各地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参差不齐,增加了发展预期不确定感。不友好网络舆情增加了民营企业家不安全感。
政策法规有弱点。主要体现在:系统性协调性欠缺,一些地方一味推出优惠政策吸引投资,造成政策内耗,政策或措施不协调,执行起来困难。精准性有待加强,政策红利上,头部企业和小微企业获得感相对较强,而两头不靠的中型“腰部企业”感知不足。“微权力”失范,多头重复检查、滥用自由裁量权、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依然存在。
要素成本有痛点。用工荒、引才难,技能工人存在断层,新兴产业人才短缺严重。土地紧、改造难,工业用地供给少、盘活难,数量问题与结构问题交错,紧张与闲置并存。融资难、融资贵,长期存在的融资不公平现象依然严重,贷款利率普遍比同行国有企业高2-5个百分点。成本高、利润薄,2022年底湖南对5000家民营企业进行抽样调查,71.4%的企业反映用工成本上升,62.3%反映原材料成本上涨,34.9%认为物流成本上升,企业利润空间明显收窄。
创新发展有难点。经营主体优强不足,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只有35家,我国仍有14大类关键核心技术处在“卡脖子”阶段。产业链融合不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围绕协同创新、产品应用等开展合作难度较大、量少面窄。产学研融合不足,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四链”融合不足。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
当前,既要看到经济运行恢复向好的态势,更要清醒看到恢复基础尚不牢固,要着力把强信心、优服务、抓创新等作为优先解决事项,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疏通堵点强信心。经济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个预期和信心问题。当前,要把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放在经济发展首位,这既是稳增长、扩内需、促消费的需要,更是厚植发展后劲、培植发展动能的需要。
积极“引”。理论上,要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民营经济存在的必然性。法律上,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法律,从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真正落实下来,以法律形式使民营经济发展做到有法可依。
加强“研”。要密切跟踪地缘政治和俄乌战争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持续关注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指数等企业先行指标,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风险进行专业预警,规避风险,做好政策储备,预防经济出现波动。
着力“给”。各级党委政府要旗帜鲜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决做到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
二是补足弱点优服务。
强化涉企政策的实效精准稳定。坚持多方征求、严谨论证,提高涉企政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稳定性。在制定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时,要充分听取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政策出台要设置必要的提前量、过渡期,杜绝“一刀切”“层层加码”等不利营商环境行为。
要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审慎调整和推进有关政策,对疫情期间出台的惠企政策,有必要终止的,要认真进行评估、做好宣传,以防引起企业不必要的恐慌。坚决兑现向企业作出的承诺,加强招商引资政策合规检查,防止出现“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投诉维权的受理登记、呈报、转办和处理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对反映问题建立台账,实行交办、督办、销号管理,特别重大的问题提请纪委监委督办。
要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对基层执法公职人员和聘用人员履职履责情况的动态监督,在更多领域依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清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主导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三是打通痛点降成本。以缓解要素制约为重点,努力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
打好招工引才留才组合拳。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化人社部门劳务协作机制,挖掘对口帮扶地区劳务输出潜力;发展与规范相结合,扶持集线上招聘会、人才数据采集、人才精准推送等功能于一体的本地数字化人力资源定制服务平台。
挖掘土地要素潜力。持续开展闲置土地和厂房清理,建立本地区闲置土地和厂房信息平台,支持优质工业地产开发商加快小微工业园区建设和运营。
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和考核。推广“银企互动”项目;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广力度,增加质押融资额、扩大企业受惠面;建立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的统计监测考核督导机制。
引导企业抱团降低采购成本。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区域和行业企业集中谈判、集中采购原材料,努力降低成本。
四是攻克难点抓创新。激发创新动能,加速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经营主体培育。加大推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的力度,加快打破国际垄断,解决“卡脖子”难题。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推动民营企业向产业链中高端发展。
深化产业链融合发展。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牵头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产业联盟。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打通产业链供应链断点、堵点,培育一批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品牌。
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健全产教融合发展政策和机制,产业布局规划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同步进行,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
加快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省市级层面可考虑研究出台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实现供需精准高效匹配,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
五是克服缺点强自身。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自身更要积极克服短板、加速攀升。
加快转变发展理念。要以创新性的方式,从战略的层面来构建科学的发展理念,要汲取国内外先进企业在管理、技术、经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围绕市场竞争需要,补齐战略规划的缺失。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敢于引进竞争,通过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与现有家族、地域等传统观念脱钩的人才优选制度,合理配置人才。在尽可能用活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采用招聘、聘请等措施积极从本地或外省市引进急需的专业人才,加强从海外引进企业所需高层次领军人才力度。
创优质品牌产品。要以品牌理念为指导,克服短期行为,兼顾眼前和长远,把质量为先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全环节,坚持高标准组织生产,这是企业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创建品牌产品的基础保证。
加快企业数字化赋能。要下决心推动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动“互联网+制造”转型,积极应用先进智能装备和系统,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实现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