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部署清廉民企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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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重庆市工商联召开全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清廉重庆建设总专班会议精神,发布清廉民企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名单,安排部署清廉民企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会上,市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清廉民企建设工作专班副组长廖黎明宣读清廉民企建设首批20家试点企业名单。江津区工商联、荣昌区工商联、市企业合规促进会、长城汽车重庆分公司、井谷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做交流发言。会议还印发《关于开展清廉民企建设试点示范的工作方案》《重庆市清廉民企建设试点示范单位评价指标(试行)》。
    会议指出,清廉民企建设是清廉重庆建设的重要子单元。开展清廉民企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有力举措、是促进“两个健康”的内在需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清廉民企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围绕全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坚持企业主体和试点先行两个原则,把握“政商、企商、企员”三个维度,抓好党建引领、内部治理、文化浸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四项重点举措,推动清廉民企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困难诉求。要引导民营企业把清廉因子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打造可看、可感、可借鉴的廉洁文化场景。引导民营企业家主动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守住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的底线。8月底选树2-3个清廉民企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典型,10月底前完成首批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要落实各方责任,市清廉民企建设专班办公室将整合力量,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强化对清廉民企建设工作的谋划指导;各区县工商联要落实区域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对试点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当好清廉民企建设的“发动机”“助推器”;商协会要发动会员企业积极参与清廉民企建设,一体化推进清廉商会、清廉民企建设;试点企业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自身企业和所在行业特点,制定清廉民企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列出路线图和时间表,开展具有企业、行业辨识度的创建活动,为全市民营企业树立样本和示范。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互学互鉴、共同提高。要及时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具体成果,边创建、边总结、边宣传,选树示范典型,营造浓厚氛围。
    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清廉民企建设工作专班副组长彭光远主持会议并作部署讲话。市纪委监委机关第一监督检查室二级调研员张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周武出席会议。清廉民企建设首批试点单位负责人,部分区县工商联负责人、直属商(协)会代表,以及市工商联相关部室负责人出席会议。(辛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