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违规“老年代步车”是一种保护

作者: ■丁家发

    去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超百起。近日,北京市再次强调,自明年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凡有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不要驾照、不用上牌、不需年检,不摇号、不限购、不限行,只管踩油门就能到处走……这就是违规“老年代步车”的乱象,也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对违规“老年代步车”禁行,也是对老年群体的一种保护措施。笔者认为,违规“老年代步车”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出台统一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为老年群体设计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代步车辆,并让其在“规范”的道路上安全行驶。
    所谓“老年代步车”,绝大部分属于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也就是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老年代步车”吸引人们的卖点之一是价格低廉,但普遍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做工也较为粗劣。这类车普遍被设计成窄车身、轻底盘、高车体,车辆稳定性差,行驶中容易发飘和倾斜,很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对老年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威胁。
    “老年代步车”到底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目前尚存在争议,还没有明确定性。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多数情况会被认定为机动车,“老年代步车”多数属于无牌上路,驾驶者也多数无证驾驶,所以多数事故也都被判定为主要责任,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会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此外,这类车即使购买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大多数也会拒绝理赔。因此,禁行违规“老年代步车”非常有必要,可谓正当其时。
    然而,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出行不方便,对代步车辆市场需求巨大。因此,禁行违规“老年代步车”,还应当允许合规车辆进入市场作为老年人代步的工具。首先,尽快制定合规老年代步车产品的统一标准,在质量和安全参数、行驶速度等方面严格监管,不让一台不合格的老年代步车出厂;其次,对一些非法生产或改装老年代步车的黑工厂,予以取缔并严厉处罚,从源头上禁绝违规“老年代步车”流入市场。同时,尽快出台老年代步车相关法律法规,在上牌、驾照等方面简化手续和流程,既方便老年群体上牌和考驾照,也能让交警等部门执法时有法可依。
    此外,老年群体也应当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隐患意识,为了自身和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驾驶代步车辆出行,不与机动车“争路”,不违反交通法规,要让老年代步车真正在“规范”的道路上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