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眉山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获悉,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经9年艰难诉讼,诉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案和侵害技术秘密案终审获胜,赔偿金额创我国知识产权民事判决之最2.18亿元。法律业界人士称,这是我国目前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然而,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象赛瑞”)获胜的终审判决自2022年12月26日生效至今,却呈现出欢庆胜诉喜悦中的尴尬。
记者查阅相关卷宗证实,2022年12月26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559号和(2020)最高法知民终54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被诉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并判令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厚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安泰环境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侵权方,分别向金象赛瑞、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金象赛瑞控股子公司),赔偿有关发明专利相关损失和费用1.2亿元,赔偿有关技术秘密损失和费用9800万元,共计2.18亿元。同时,要求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立即停止其10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一期)的使用侵害。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2)年度报告中指出,(2020)最高法知民终1559号和(2020)最高法知民终541号两案是人民法院针对同一工程项目判赔额最高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体现了加大赔偿力度的司法导向。
此外,3月30日,(2020)最高法知民终1559号和(2020)最高法知民终541号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从2022年审结的3468件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中20件典型案例。
“案件前前后后经历了9年时间,整个过程太艰辛了,能取得这样的胜利真是太不容易了。”全程参与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两案诉讼的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部部长黄张林感慨万千。
黄张林介绍,2014年底公司向眉山市公安报案,通过公安侦察,取得关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尹明大侵犯公司三聚氰胺知识产权的初步证据。2016年3月14日,公司依法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提起民事诉讼。4月25日至27日,眉山法院前往被告所在地山东德州和宁波进行证据保全,但由于当事人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配合证据保全。2017年8月18日,公司主动向眉山市中院申请撤诉获准,于2017年8月28日向成都市中院人民法院起诉立案,但被告为了蓄意拖延审理,向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及上诉,但均被驳回。2019年2月至2021年9月,法院多达七次组织庭前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21日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2021年12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金象赛瑞经济损失5000万元,并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尹明大、山东华鲁恒升、宁波化工设计院、宁波厚承公司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申请人金象赛瑞的商业秘密。
2022年1月12日,公司认为一审判决无法有效制止侵权行为,依法向最高院提起上诉。202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赔偿公司损失9800万元,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生产线。
与此同时,2016年12月13日,公司就“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组合式换热器及流化床反应器”两件发明专利发起诉讼,两件专利诉讼案分别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立案,两个案子累计诉讼赔偿金额13500万元。2020年6月10日广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山东华鲁恒升、宁波化工设计院、宁波远东化工集团赔偿原告金象赛瑞经济损失8000万元,立即停止使用侵犯该发明专利的三聚氰胺生产系统,立即停止销售该专利方法生产的三聚氰胺产品。
2020年7月6日,公司认为一审判决未能弥补上诉人因侵权遭受的经济损失,向最高院提起上诉。202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赔偿公司损失1.2亿元,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生产线。
“四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2月6日金象赛瑞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生效判决得到执行,成都中院依法冻结了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款项;后成都中院指定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负责强制执行。3月20日,上述9800万元赔偿款已执行到账。”日前,黄张林和金象赛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还有大额赔偿款没得到执行。最令人愤慨的是,判令涉案技术秘密的设备不但没有销毁,而且还在肆无忌惮的大量生产。公司将继续遵循法律途径确保生效判决得到全面执行。”“本以为终于诉讼大获全胜可以划上完美的句号,看来可能还有一段艰巨的维权执行之路还要走。”
“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春天已经来临。”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金象赛瑞总裁唐印表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就是创新。公司一直将创新作为企业员工考核的指标,已拥有授权专利255件,其中发明专利70件,三聚氰胺PCT专利获美国、韩国、日本、欧洲、罗马尼亚授权;获中国专利奖、四川省专利一等奖3项。
关于未来,唐印谈到:“公司全体员工将依靠科技引领坚持创新驱动,始终保持科技创新的信心、决心和恒心,久久为功,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加强对外合作,打造眉山总部百亿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