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将多措并举“激活”乡村振兴债

进一步优化业务规则适用范围 开通发行审核绿色通道

作者: ■吴晓璐

    作为接棒扶贫债的创新品种,近年来乡村振兴债发行规模逐步增长。
    据统计,2022年,上交所共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33只,合计发行规模224.59亿元,较2021年大幅增长,惠及重庆、河南、湖南、湖北等19地的乡村振兴项目,成为支持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业界人士认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未来乡村振兴债发行规模还将继续增长,预计高评级主体占比将会持续提升。
    上交所表示,将研究制定更多支持乡村振兴债发行的支持措施,引导更多债券市场资金进入乡村振兴领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乡村建设行动作出积极贡献。
    引导更多资金
    投向乡村振兴领域
    2021年7月份,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简称《指引》),《指引》在2018年推出的扶贫公司债基础上迭代推出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
    乡村振兴公司债券重点支持发展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优化乡村就业结构、健全乡村产业体系、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等。
    业内人士表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的推出为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发行人提供了融资渠道和融资支持,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在直接融资支持、价格发现机制、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乡村振兴支持领域。
    如余杭文旅是参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主要国企之一。去年6月份,余杭文旅在上交所非公开发行7亿元乡村振兴公司债,发行期限为3+2年期,获得市场投资者广泛参与和踊跃认购,最终票面利率为3.2%。债券的成功发行,既为余杭区耕地功能恢复整治项目募集了低成本资金,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降低融资成本,又提高了余杭文旅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和形象,为其后续继续利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助力当地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基础。
    从目前乡村振兴公司债的发行情况来看,发行主体主要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主体评级集中在AA以上,AA+及AAA的发行人占比约22%左右。从地区分布来看,发行人主体所在区域有约1/3集中在西南地区,华中地区占比约24%。
    作为新品种,乡村振兴债亦逐渐获得投资者认可。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周亮表示,目前来看,相较于普通债券品种,投资者更愿意投资乡村振兴债。目前公司债的投资者以银行以及公募基金等机构为主,这些投资机构也有服务国家战略的需要。另外,交易所也出台了激励政策,鼓励投资机构参与乡村振兴债的发行。
    两方面原因
    致当前发行规模较小
    2022年交易所乡村振兴债发行规模同比大幅增长,但是相较于其他专项债券,规模依旧较小。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方面与发行主体范围的定位有关;另一方面在于乡村振兴债推出时间较短,市场了解不够深入。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振兴债发行规模较小,主要和发行主体范围的定位有关系。乡村振兴债重点支持企业注册地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脱贫摘帽不满5年的地区,部分此类地区企业对乡村振兴公司债的适用范围及申报要求普及度不高。
    “对于此类发行人,目前上交所通过走访、座谈、培训等方式开展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的专项指导和服务,帮助发行人了解公司债券作为公开市场重要融资渠道的优势。鼓励符合要求的发行人参与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的申报。”上述上交所负责人表示。
    此外,市场了解也不够深入。“交易所乡村振兴债是创新品种,相较于其他债券,推出的时间不长。”周亮表示。
    对此,上述上交所负责人表示,对乡村振兴专项品种宣传力度有待提高,部分市场机构对乡村振兴专项品种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高。接下来,上交所将加大市场培育力度和媒体推广。
    多措并举
    激发市场参与积极性
    据记者了解,去年上交所出台优化多项支持措施,支持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
    进一步优化业务规则适用范围。2022年6月份,上交所修订更新了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则,主要明确了公司注册地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特定品种,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
    开通发行审核绿色通道,为脱贫地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上交所对乡村振兴债券的申请实施“专人专审、即报即审”,并在发行备案环节实行快捷程序,为发行人和承销机构提供高效、便利的监管服务。针对脱贫摘帽地区发行主体资质普遍较弱的问题,在项目审核过程中给予指导,提高发行人偿债能力。
    积极开展三农领域相关座谈及培训,加大服务力度。此外,上交所在针对发行人、承销机构及投资人的培训中,均增加乡村振兴债的专项培训,增进市场主体对产品的理解和运用。
    制定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的激励措施。上交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于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债券发行、承销和投资的发行人、承销机构及投资人,在相关分类评价体系及年度奖项评比中给予正向激励,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债,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这些举措也切实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周亮表示,从承销商角度来看,一方面,交易所出台了激励措施,在年度奖项评比、分类监管评价会给予正向激励;另一方面,作为证券公司,本身就有响应证监会和交易所号召积极参与国家战略、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责任和担当。
    “乡村振兴债属于资本市场比较认可的品种,投资者对于类似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产品是十分欢迎的,但因激励政策的缺乏,致使其较同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并无明显的成本优势。”国泰君安证券相关负责人建议,通过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等机构,制定资金成本优惠等激励政策或出台相关税收优惠等政策,为乡村振兴债引入较低成本资金以及提高乡村振兴债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