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包兼职不能无视风险

作者: ■孔德淇

    “搜活帮”“xx微工”“满天星”“竹节”“xx众测”……近年来,不少互联网大厂纷纷推出自家的兼职众包平台产品,将部分业务以众包的形式向外发布,平台注册用户通过完成任务来获得报酬。
    综合各平台情况,这些由互联网大厂发布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数据采集、语音文字转写、图片视频标注、文本或音频采集、翻译配音、电话或线上客服等,任务价格从0.1元到数十元不等,不仅有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也能让劳动者利用碎片化时间增加收入。
    实际上,互联网大厂向来有众包业务传统,其将一些简单重复的非核心工序,以自由自愿的任务形式外包给非特定大众。由于灵活简单,随时随地能够接单工作,完成任务即可快速获得收益,如今这一工作方式在互联网行业愈发普及,受到不少年轻人青睐,成为副业兼职的新选择。
    相较于其他兼职,互联网大厂的众包兼职无疑拥有可信度高,付款提现有保障等先天优势。然而,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角度来看,平台兼职的用工方式、任务考核、劳动保障等仍不尽完善,暗藏诸多风险。
    这些由互联网大厂推出的众包平台,对兼职者大多没有过多要求,但低技术门槛不等于低输出门槛。在兼职过程中,用户普遍遇到任务要求复杂、任务审核时间久、任务不合格率高等问题,不仅可能费力不讨好,还会带来报酬发放滞缓、实际收益降低等负面后果。
    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财产性及人身依附性。由于兼职的劳动次数和就业单位并不固定,若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兼职的,劳动者便不具有兼职自由的权利。如《公务员法》即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通过兼职获得经济利益。劳动者一旦违规违约,可能存在被处罚、劝退及辞退等风险,若因兼职行为严重影响工作,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还有可能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代价不可谓不大。
    此外,劳动者在该类平台兼职时,除了注册时默认签署一份“用户协议”,未有任何保障类协议。如在兼职时发生人身伤亡等意外事故,劳动者往往难以自证与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导致工伤认定难;兼职内容涉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则非但劳动报酬无法保障,甚至还面临侵权风险。这也提醒劳动者在注册时多留个心眼,应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对报酬约定及工作内容、成果、时间等进行录屏存证,在兼职过程中注意工作留痕,保留工作过程、成果等记录资料,若遇到问题无法与平台协商解决,应尽快整理相关证据,走诉讼途径依法解决。
    随着众包兼职不断升温,有关方面也应敦促相关企业在通过业务外包达到快速发展的同时,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维护和谐共赢的劳资关系,更加注重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从而创造更好的副业兼职环境,让劳动者安心工作、无后顾之忧。当然,劳动者自身也该擦亮眼睛,绷紧法律之弦,不被营销话术所诱惑误导,做自己行为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