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家机构因拒收现金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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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日前公布的最新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据了解,2021年全国共核实拒收现金行为212起,央行对影响较大的87起给予了行政处罚,处罚数量占拒收现金数量比率为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