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反垄断执法呈现三大特点

作者: 【记者蒋元锐北京报道】
    互联网“二选一”或将成为往事。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这是去年12月至今,市场监管总局第四次发布对经营者集中平台的行政处罚决定,累计涉及44起经营者集中案。
    近日,在中新社“国是论坛:2021年中经济形势分析会”上,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近期的反垄断行政监管和执法举措有三个特点:一是密度加大,从去年到现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开出一系列罚单,涉及到的类型也比较广泛;二是执法力度强化。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可能对竞争产生影响的认识,已经高度集中,处罚力度进一步强化;三是执法效率和速度有实质性提升,回应了现实中对数字经济领域可能存在资本和平台行为失范的关注。
    刘晓春说,近期一系列互联网反垄断案涉及到两个重要领域,经营者集中或是并购,回应的是对资本无序扩张的顾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会体现在平台排他性的行为。
    “可以看到,现在的反垄断执法的重点是围绕着关于营商环境、创新的活跃,以及流量、数据资源开放充分的流动等角度来展开的”。刘晓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