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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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促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纠正片面追求数量倾向,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主要条件,全面取消对商标和专利申请阶段资助和奖励,着力营造潜心研究氛围,促进多出基础性、原创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