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日前,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和汇丰银行陆续发布公告称,发行外币同业存单。首批发行外币同业存单的银行,既有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又有外资银行。
记者查询发现,2月9日,交通银行公告称,“21交通银行(美元)CD035”已成功发行,发行量和认购量均为1亿元,期限为1个月。此外,工商银行公告发行“21工商银行(美元)CD001”和“21工商银行(美元)CD002”,计划发行量均为2.5亿元,期限分别为1个月和3个月;平安银行公告发行“21平安银行(美元)CD061”,计划发行量为0.5亿元,期限为1个月;汇丰银行公告发行“21汇丰银行(美元)CD010”,计划发行量为0.5亿元,期限为1个月;这三家银行的发行开始时间均为2月10日上午9点半。
同业存单是商业银行重要的主动负债来源和流动性管理工具。招商银行研究院报告指出,2020年,存单利率经历了上半年的快速下行、下半年的掉头向上、再到年末的高位回落;发行量则趋势性走高,折射出商业银行中长期负债日益匮乏的现状。
外币同业存单于2月5日正式在银行间市场推出,其目的为进一步推动同业存单市场平稳有序发展,丰富金融机构境内外币融资渠道。
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推出外币同业存单的通知》要求,外币同业存单发行人应取得利率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基础成员或观察成员资格,且已向人民银行备案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外币同业存单发行采用逐单备案方式,每期外币同业存单发行前,24家全国性银行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备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申请备案,外资银行分行由主报告行向其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备案。人民银行总行或省级分支机构同意备案并函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后,方可发行。备案日为人民银行函告同业拆借中心的日期。
外币同业存单与人民币同业存单发行额度合并管理,即任一时点,金融机构外币同业存单余额与人民币同业存单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该机构年度备案发行额度。
单期外币同业存单发行金额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单位认购金额为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均按外币同业存单备案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招商银行研究院报告指出,截至2020年末,同业存单发行人已超300家,发行余额达11万亿,在商业银行负债端的占比达3.5%,从市场微观结构上看,同业存单发行逐步转向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主导。展望2021年,宏观上看,2021年同业存单市场仍将在负债驱动逻辑下运行,数量上,商业银行负债压力虽边际缓解,但仍将处于较高水平,存单发行量也将继续维持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