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商会调解的“南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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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许小悦本报记者黄涛
在全国近5万家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中,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商会名气并不算大,可记者在最近调研中却真切地感受到这个镇街商会的作用:该商会的诉调对接工作站通过司法途径赋予非诉讼调解结果以司法效力,为商会会员、企业员工解决矛盾纠纷,截至2020年11月,共成功调解案件470宗,化解争议标的270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此举措不仅维护了会员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更是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实体经济稳健发展,从而推动社会法制建设的良性发展。
搭建新机制 解决劳资纠纷
南头镇是中山市的工业重镇,镇内企业超过4200余家,不过,大量中小微企业在商事经营活动中发生众多的纠纷,不少商会会员企业有时大倒苦水:“老板当得窝囊,遇上员工工伤谈赔偿和贷款争议,不仅耗时耗钱,还伤了感情。”特别在工伤纠纷中,员工担心追讨时效过长,企业担心无端额外支出,双方都心存芥蒂,南头镇商会会长梁会华说。
于是,南头镇商会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3年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诉调对接过程中引入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起诉调对接与法律服务联动解决矛盾纠纷新机制。
据梁会华介绍,诉调工作站受理案件范围主要有四类:一是调解双方或一方是商会会员的合同纠纷、侵权行为、交通事故纠纷;二是会员单位或镇人社分局转递的工伤、劳资纠纷案件;三是人民法院、当地法庭委托调解的案件;四是人民法院认为适用诉调对接的其他民商事案件。针对劳资纠纷与工伤纠纷较多的现状,商会特别在镇人社分局设诉调对接受理窗口,完成调处。
协调联动 联盟工作
机制和架构是一个机构平台能否成功的关键。据梁会华介绍,诉调对接工作站内设主任1名,执行主任1名,副主任4名,成员12名,并邀请镇党政负责人、机关部门负责人、公检法系统人士、企业代表、律师代表等担任顾问,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
诉调对接工作站坚持法治先行的理念,邀请当地法庭、检察室、经信局、人社分局、司法所、公安交警等单位作为工作站成员,整合各类纠纷调处资源,有效解决“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弊端。
梁会华表示,为提升调解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聘请具有工伤认定资格审查和调解业务经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聘请本地一名退休法官作为法务顾问。工作站受理案件后,经当事人同意调解的,一般纠纷由工作站调解员单独调解;复杂、疑难纠纷,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邀请法院、镇经信局、司法所、人社分局等相关部门人员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协助调解。
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工作站提交法院做好司法确认,保证诉调工作站调解的法律效力;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工作站提供相关建议,引导当事人依法文明诉讼,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镇人社分局和当地基层法庭。
不收取费用 平均30天化解
“新时期的矛盾多元多样,而纠纷的解决机制是一个不断选择和平衡的动态过程。”据梁会华介绍,工作站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时,可以根据当事人需求,针对性提供调解、法律服务或者仲裁、诉讼指导等多种处理方式。在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基础上,工作站灵活确定调解方式、时间和地点,尽可能方便当事人,提高沟通对接的有效性。
据统计,一般诉讼案件耗时短则半年,长的达2-3年,诉讼费用不菲,而采用诉调对接的案件,平均化解周期为30天,会员普遍反映“省时省钱、手续简化、公正合法”。
“面对陌生的公权力环境,当事人往往谨慎选择,小心参与,不利于矛盾的有效化解。”梁会华称,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坚持人性化、便民化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司法资源。法院对于工作站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在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时,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可以出具司法确认书,司法确认书与司法判决一样,可作强制执行的依据,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梁会华表示,诉调工作站将大量法院体系内的诉讼工作转化为体系外的诉前工作,依靠贴近企业,就地解决问题的优势,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依法调节社会关系之中。
调解案件 100%执行
“争议出现初时,当事人往往因难以心平气和沟通,加之纠纷中当事人对法律制度的理解不一,矛盾容易激化。”梁会华介绍说,商会会员单位某五金电器公司员工邱某因工伤问题多次到公司协商未果,也因家庭情况并不宽裕对申请仲裁有所担忧,向商会提出咨询求助,情绪相当激动。为避免矛盾激化,调解员向邱某了解具体情况后,主动对接电器公司负责人。
工作站一方面邀请法律顾问单位律师参与调解;另一方面多次抽空探望邱某,安抚其情绪。经多次协调,最后双方达成了工伤待遇赔偿协议,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据统计,工作站成功调解的案件均100%执行,当事人心服口服。
“在商言商”是商协会的价值所在。南头镇商会将法治要求、诉调结合创造性运用于矛盾纠纷的解决之中,最大限度压缩纠纷解决的层级,最大限度将矛盾就地解决,让企业感受到“省时省钱、手续简化、公正合法”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