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政府出台《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以下简称《28条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尤其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企业面临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8条措施》明确了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将着力优化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推进“多规合一”。将全面推进项目前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州、市实现投资项目前期审批事项“一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将加快区域评估改革措施落实,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组织开展区域评估,加快项目落地。
《28条措施》明确了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将坚决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持续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优化机动车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加快推进“一照多址”改革,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规范涉企保证金收费。
《28条措施》明确了进一步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将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支持外贸企业投资经营。将严格落实国家改革部署,大力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通关模式,建立关区属地与口岸海关联系配合机制,大力推行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
《28条措施》明确了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将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积极开展“共享用工”和灵活就业,优化失业保险办理程序,优化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加强新业态应用场景推广。
《28条措施》明确了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将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和“跨省通办”,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
《28条措施》明确了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将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加强政企常态化联系,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定期开展评价工作,不断优化各项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导向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联系企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政企沟通机制。